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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第一财经广播联合推出《来了!新<证券法>》专题节目,普及新《证券法》,共创投资者保护新局面!

《来了!新<证券法>》特别节目每期邀请一位学界或业界嘉宾,解读新《证券法》的修订和影响,引导广大投资者更好地关注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快来一起收听吧!

第一期节目邀请到了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邢会强教授,给大家介绍新《证券法》对市场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及核心框架内容中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新变化。

邢教授表示,新《证券法》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对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邢教授还介绍了新《证券法》对注册制、证券交易制度、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保护、法律责任等相关制度的安排。他认为总体来看,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着力夯实了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机制。

第二期节目邀请到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洁为大家带来解读新《证券法》关于投资者保护的“中国特色”。

陈教授在采访中指出,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并对证券市场历经实践检验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安排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我国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整体效能,彰显了我国资本市场对投资者保护的决心、对投资者保护制度功能的积极探索以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立法智慧与制度自信。

第三期节目邀请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为大家带来解读新《证券法》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其背后的机理。

郑教授在采访中介绍了新《证券法》中“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表示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是“投资者保护”的前置条件。郑教授指出,新证券法有关“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规定实际上也是国际上通行的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期节目邀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林为大家带来解读新《证券法》关于注册制和公司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的内容。

叶教授指出,新《证券法》明确采用了公司债券发行注册制,确立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大会的地位,全面规定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义务,形成了与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的合理对接。他表示,《证券法》建立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崭新制度并辅之以相关配套措施,向债券市场提供了一个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全新和优越机制。

第五期节目邀请到了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果为大家带来解读新《证券法》关于投资者保护的中国实践与制度创新。

冯教授表示,新修订的《证券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明确了“投服中心”的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这一角色定位,豁免了其公开征集提案权和表决权以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持股时间或持股比例限制,赋予其支持诉讼的职责,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除了持股行权的制度瓶颈,为富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事业步入了一个崭新时代。

第六期节目邀请到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为大家带来解读投资者保护机构如何以新《证券法》为指引,进一步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刘磊副总经理指出,新《证券法》增设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对于投服中心开展投保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今后,投服中心将以新《证券法》为指引,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深做细投保工作:一是坚持股东定位,深入推进持股行权工作,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二是以新证券法为指引,不断规范完善调解规则,着力探索“申请便捷、程序简化、专业权威、效力保证”的证券期货纠纷化解机制;三是践行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职能,积极配合审判机关、监管机关出台相关规则,妥善推动代表人诉讼制度等诉讼机制落地,制定中心开展证券代表人诉讼的业务细则,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会同相关司法机关慎重选择诉讼案件,在合适时机选取典型案件,启动代表人诉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期节目邀请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吴萌为大家带来解读监管机构如何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吴萌副局长表示,本次《证券法》的修订,是对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为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值得一提的是,新《证券法》中增设了“投资者保护”专章,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构建了全方位全流程的投资者保护新格局。上海证监局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将围绕证监会中心工作和投资者实际需求,立足上海辖区实际,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相关规定,着力解决投资者关心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力量。

第八期节目邀请到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副总监龙非为大家带来解读聚焦投保基金如何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龙非指出,新《证券法》专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其中也专门提到了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法定职责。投保基金公司作为由《证券法》明确规定的负有投资者保护职责的机构,在新《证券法》下对于投资者保护将承担相应的职责,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他表示,下一步投资投保基金公司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一是立足于做好本职工作,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立足于新《证券法》对于投资者保护的规定,切实履行好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职责。

第九期节目邀请到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投资者教育与服务部)主任盛峰为大家带来解读聚焦证券业协会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职责与措施。

盛峰主任表示,本次《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做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大幅增加了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体现了新《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的重视程度,必将对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近年来,协会结合行业需求和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完善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证券纠纷行业化解机制,建立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主导、地方证券业协会协作配合、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的“三位一体”证券纠纷行业化解机制,发挥了证券行业纠纷化解主渠道作用。二是尝试通过行业自律和解构建投资者救助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四是建立持续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和不当竞争行为的工作机制。五是通过“投资者之家”互联网投教基地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此外,协会还将通过进一步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开展自律检查等进一步落实好新《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不断把投资者保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往期回顾

来了!新《证券法》 | 第九期

来了!新《证券法》 | 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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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新《证券法》 | 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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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新《证券法》 | 第三期

来了!新《证券法》 | 第二期

来了!新《证券法》 | 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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