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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正义网



蔡某是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某商业银行的支行行长,体面的身份、优越的工作条件、颇丰的收入待遇,但他却并不满足于此。

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蔡某伙同他人到银行借贷,通过和他人一起对贷款人庄某进行资产包装,在其不符合银行借款条件的情况下,仍违法发放贷款280万元,并要求庄某将其中148万元供自己使用。

同时,为了转移这148万元的资金,蔡某找到了自己的亲戚刘某某,刘某某在明知蔡某违法发放贷款的情况下,仍提供了自己经营的某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协助蔡某将上述贷款中的148万元转移至蔡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内,以此来逃避银行的监管。

江都区检察院认为: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某明知资金来源系违法发放贷款所得,仍提供帐户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围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对被告人进行耐心地释法说理,阐述自愿认罪认罚对量刑的影响,最终涉案人员均自愿认罪认罚。

2021年6月30日,江都区检察院向江都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9月17日,法院采纳该院对此案的全部确定刑量刑建议,以洗钱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相应罚金。

承办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的资金往来中,对于亲朋好友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
,要求为其提供银行账户接受巨额资金、异常大额转账、取现,要谨慎处理。对于洗钱行为要坚决说不!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成为他人金融违法犯罪的“替罪羊”和“帮助犯”,甚至因为触犯刑法而身陷囹圄。


2020年1月,家住浙江杭州的叶女士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报警,称自己经网友推荐下载了名叫“利通源”的软件,陆续充值6万余元后却无法提现,怀疑被骗。

余杭区分局经过侦查发现,叶女士充值的6万元经过多个账户和网络平台转账洗钱,去向难以查明,但其中5000元曾经进入一个名叫单某的银行账户。民警根据线索抓获了实际使用该账户的杭某等人,紧接着又根据杭某等人的供述抓获了刚刚从菲律宾回国的揭某。

随后,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然而4天后,办案民警却接到了该案承办检察官的电话:“这个案件,你们也许抓错了人。”

诈骗团伙在境外

杭某常年在菲律宾生活,其间认识了来自台湾的“大哥”,就和对方一起做起了“资金”生意。为了扩大生意规模,杭某陆续招募了几个人在国内成立工作室,搭建起名为“亿付支付”的第四方支付平台,收购、租用了大量的银行卡、二维码等支付结算账户,其中就包括上文提到的单某银行账户。

“我们平时打交道都通过网络,从来没有见过对方,我只知道对方公司有一个叫揭某的人。”根据这一线索,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成功锁定了揭某的身份。

就在此时,远在菲律宾的揭某因为当地疫情严重,登上了回国的飞机,他没有想到,等待他的不是家人,而是拿着手铐的警察。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知道,我在菲律宾搞‘杀猪盘’……”

揭某归案后,对自己在境外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揭某交代,他在菲律宾加入了一个名为“微邦国际”的诈骗犯罪团伙,团伙内部有上百人,其中,“前台”负责引诱被害人上钩并实施诈骗,揭某任主管的“后台”则专门负责对接不同的洗钱渠道,将这些渠道提供的账户发给被害人用于充值,当被害人的钱到账后,洗钱渠道就会使用各种手段对资金进行清洗,确保这些钱的去向不被发现。“杭某等人的‘亿付支付’就是我对接的一个洗钱渠道。”揭某交代。

随后,公安机关将揭某与杭某等人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本案的证据缺少一个关键环节:尚无法证明被害人叶女士被诈骗与揭某供述他所在的诈骗犯罪团伙有关。

原来,叶女士在报案时提及自己是在一个叫“利通源”的平台上被骗的,检察官提审时揭某供述,他所在的诈骗犯罪团伙先后使用过“微邦国际”“威廉国际”等多个名称,但没有使用过“利通源”。

这样一来,案件证据锁链出现了断裂。当下,仅有揭某承认自己在菲律宾参加诈骗犯罪团伙的供述,却没有被该团伙诈骗的被害人,无法认定揭某构成犯罪。

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办案期限即将到期

要批准逮捕揭某,就必须找到相应的被害人。而此时,距离法律规定的7天办案期限到期仅剩3天。

考虑到诈骗犯罪团伙作案用的服务器和电脑、手机等都在菲律宾,被骗的款项又经过层层清洗,正面寻找被害人几乎难以实现。经过一夜的思索,承办检察官决定转变思路,从海量的资金流水着手,逆向溯源锁定被害人。

第二天一早,承办检察官和办案民警一起来到了余杭区分局刑侦大队信息研判中心,利用周末两天时间,他们从已经掌握的一个洗钱账户出发,又分析出一批疑似用于洗钱的账户,再通过对这些洗钱账户可疑资金去向的层层追踪和逆向回溯,分析出了疑似“微邦国际”控制的下发账户以及一批可能是被害人的银行账户,最后再利用反诈平台在全国范围内串并案件。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天的努力,他们终于在案件到期前找到了3名被害人。

案件到期当天,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揭某及杭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引导侦查“两步走”

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捕后引导侦查,多次与公安专案组讨论侦查方向和取证思路,最终共同制定了“两步走”的侦查方案:一方面,尽可能查明更多团伙成员的身份及组织架构;另一方面,继续分析、串并更多的被害人。

经过5个月的侦查,该案的洗钱账户从一个增加到数十个,被害人从批捕阶段的3人增加至遍布全国的40余人。其间,“微邦国际”犯罪团伙首要分子、主管、组织、业务员等30余人悉数落网,查实的涉案金额超过400余万元。

经查,该犯罪集团自2019年起,以菲律宾某市为据点,首要分子高某等人先后招募数十人,对我国大陆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内部架构清晰、统一食宿、封闭管理,具有极高的反侦查意识,不仅在境外架设服务器,还相互之间约定使用境外通讯软件联络,并规定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私人手机。

在具体施诈过程中,团伙成员通过社交软件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利用网络交友名义骗取被害人信任,待确立恋爱或朋友关系后,以介绍赚钱机会等理由将被害人骗至集团控制的“微邦国际”等软件参与所谓的“网络博彩”,诱骗被害人不断充值投注,最后通过限制提现、后台控制输赢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投入的资金。

智能分析破解难题
 
“微邦国际”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虽顺利侦破,但以杭某为首的洗钱团伙始终否认自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他们均提出,只知道“微邦国际”“利通源”是赌博平台,不清楚他们是在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网络犯罪中,上下游犯罪分子之间往往素未谋面,如何证明共同犯罪故意一直是办理该类案件的难题。该案中,不仅杭某等人否认存在主观明知,唯一与杭某联系的揭某也称没有明确告诉过对方自己公司做的是“杀猪盘”。

面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承办检察官将电子数据导入该院自主研发的“电子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在智能检索和分析工具的辅助下,很快发现该团伙多名成员不仅有长期在菲律宾工作和生活的经历,且在为“微邦国际”等诈骗团伙洗钱时使用了有别于赌博的表达方式,如在聊天中提及“杀猪盘”“诚信盘”等敏感词汇时使用拼音缩写、表情包规避调查。当在网上浏览公安机关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新闻时,杭某还回复说“最近太严了”等等。

铁证面前,杭某等人的辩驳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这起从一个洗钱账户中发现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顺利办结。至10月25日,法院已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高某、揭某、杭某等19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其余10余名同案人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