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0余年,中国大陆资本市场迎来又一个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相比于上交所和深交所,北交所定位有什么差异?在发行审核、交易、上市后监管方面有何不同?


一、 投资者如何认识北交所的定位?

北交所的设立目标中明确写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在上市条件、发行流程、退市制度等多个环节也针对这类企业的类别做出特别调整,是响应“专精特新”号召、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环节。


在上市标准上,北交所的上市标准比沪深交易所的科创板和创业板更具包容性,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也做匹配;并在信息披露、减持、股权激励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更适合中小企业特征。


北交所将与沪深交易所规格一致,但错位发展,既独立又相互补充、各有特色,共同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大拼图”。


二、北交所在发行审核方面相对上交所和深交所有何不同?

将新三板精选层变更设立的北交所组织形式为公司制,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是我国首次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制证券交易所,除了要符合《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组成、召开和议事规则等方面,还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设置了更加简便、包容、精准的发行条件,其主要安排与沪深交易所的科创板和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但更为突出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指出,北交所将平移新三板平移精选层进入条件作为上市条件,上市条件中的各类指标及其具体数值,与精选层进入条件保持延续。具体来看,要求申请公司在新三板的创新层连续挂牌满12个月,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至少符合4项预计市值、财务标准之一,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公众持股比例(不少于25%;总股本超4亿元的,不少于10%)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条件。。


三、北交所的交易机制与上交所、深交所有何不同?

征求意见指出,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点,企业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上交所和深交所均为±10%。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的属于异常波动,进行交易信息公开。


四、上市后监管方面有何差异?

征求意见稿表示,放宽对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减持时间和数量的限制,改为预先披露要求,同时适当延长未盈利企业股份锁定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的预披露期为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挂牌期间的交易股份除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竞价减持3个月内可超总股本的1%限制,但需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预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方面,《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的行业要求,明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和底价确定依据,并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调整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标准按照现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为:购买、出售的资产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


考虑到中小企业业绩波动大、易受外部环境影响,北交所建立了多元化的退市指标,明确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安排。其中,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情形。公司被强制退市后,符合合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可以转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不符合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条件,且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转入退市公司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