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12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聚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领域的法律,其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了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强化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变重打击打防管控并重,织密了反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法网。

 

一、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与一般诈骗行为相比,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最大特点在于以电信网络平台为载体,通过在线聊天、语音通话等远程、非接触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被害人设计陷阱,达到骗取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综合措施全方位整合力量,筑起全民反诈“防火墙”

 

除了明确特定领域行为主体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更加注重社会层面的综合治理,确立了国家机构为主导,社会各方主体广泛参与的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参与度。

 

检察机关依法对电信网络诈骗构成犯罪的提起公诉,依法严厉打击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经营主体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诈骗网络宣传,对本领域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和保护。

 

三、法律责任明确化、具体化、全面化

 

针对不同主体,《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了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构建起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全方位责任体系,使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责任体系更加科学、全面,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系统治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特点

 

“快”

立法技术上是“小快灵”,体现“小切口”,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建起四梁八柱,条文数量不求太多,立法进程快,体现急用先行,将进一步丰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形式。

 

“防”

强化系统观念,立足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侧重前端防范。关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刑法已作出多次修改完善。关于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刑法已多次作出相关修改完善,可以说打击的法律手段总体上较为充足。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并重。

 

“准”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新型领域立法,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作为一部专项急需立法必须立足实践需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赋予执法机关职权和企业责任,同时也要必须坚持精准防治,防止“一刀切”措施,依法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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