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基金、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业务,结合常见金融投资诈骗手段,旨在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意识和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们摘编部分案件,希望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加强金融知识学习,不盲目相信他人的营销推介,坚持理性投资,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项目,选择正规的经营机构和渠道,警惕各类社交平台的推荐活动等。

 

【基本案情】

 

202112月,张某强、翁某波共同搭建名为凯雷的虚假网络投资平台,谎称可通过平台购买股票、期货、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国际市场,承诺百分之百获利。张某强将自己包装成指导老师,吹嘘取得国外金融博士学位、拥有丰富投资经验,指导投资人操作抢单购买凯雷网络投资平台上的股指、期货等虚假产品;其他团伙成员则冒充投资助理、投资者等多种身份,在微信群中吹捧张某强的专业能力,发布虚假盈利图片、虚假抢单消息等,诱使投资人相信凯雷平台是正规投资平台且收益有保证。

 

张某强吸引到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后,在微信群上发出特定时间购买某种金融产品的指令,要求全部操作必须在15秒以内完成,否则无法领取红利。被害人按照上述指导抢单操作后,投资款实际转入张某强指定的账户,张某强再以操作慢了”“操作错误等理由蒙骗投资者。20211216日至1220日期间,张某强等人共实施犯罪43起,骗得人民币73万余元。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应邀介入侦查,针对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是非法经营金融业务、不是诈骗”的辩解,建议公安机关提取犯罪嫌疑人使用的30台手机数据,围绕吸收客户资金过程、客户亏损资金去向等进行调查取证。经公安机关查实,被害人的资金并未用于真实投资,而是被张某强等人非法占有,涉嫌诈骗罪。2022325日,公安机关以张某强等人涉嫌诈骗罪分批移送起诉。

 

2022425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强、翁某波提起公诉。同年1010日,对其余8人另案提起公诉。

 

【处理结果】

 

2022721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翁某波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20221111日,其余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强、翁某波上诉,20229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险提示:本文件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未经原著作权人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

 

本文件所提供之任何信息仅供阅读者参考,既不构成未来本公司管理之基金进行投资决策之必然依据,亦不构成本公司对阅读者或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性投资建议或承诺。本公司并不保证本文件所载文字及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也不对因此导致的任何第三方投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