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基金推介”?
基金推介领域的非法行为主要包括:一是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二是推介材料虚假记载、承诺保本收益、夸大或者片面推介、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等行为;三是“伪私募”“伪基金”的推介宣传行为。
二、“非法基金推介”有哪些典型行为模式?
一是私募基金的公开推介。部分私募机构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
二是熟人介绍。部分机构鼓动员工、客户以“熟人”身份向新客户推介产品,使投资者放松警惕,不仔细查看基金合同及相关资料。
三是宣传保本保收益。过度宣传产品的安全性,承诺产品的收益率,但其背后很有可能是利用资金池进行运作或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四是概念炒作。大肆宣传产品的金融创新模式,利用热点概念炒作和各类“高大上”的金融词汇来迷惑金融知识相对欠缺的投资者。
遇到上述基金推介行为,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很有可能遇到的就是非法基金推介。
三、如何有效识别“非法基金推介”?
远离非法基金推介需要做到“三看”“ 三不”。
“三看”包括,一看人,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了解高管人员职业背景、学历情况、从业经历等,不轻信“有关系”“有资源”。二看产品,要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三看合同,关注是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核实相关条款与宣传推介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包括:量力而行“不贪小利”,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文件签署“不走过场”,认真审阅合同条款、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等。投资前后“不做甩手掌柜”,投资前充分了解所投产品,知道与谁签约,资金划到何处。投资后发现基金管理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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