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普通投资者的风险等级根据其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结果计算得出。
第2条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每一题的每一选项对应某一分值,普通投资者选出的全部选项的分值加总为该投资者的风险测评总分,不同的风险等级对应着不同的风险测评总分区间。其中:个人普通投资者将依据其风险测评总分区间与问卷第十题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孰低为原则判定个人普通投资者最终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3条 普通投资者须独立自主填写完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出现漏填、误填、重复勾选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为无效问卷,该投资者应重新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第4条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分为用于机构客户和用于个人客户两个版本。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判定步骤:1、加总以上各选项评分得到总评分判定客户总体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2、根据第10题选项判定单项风险承受能力等级;3、以单项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孰低为依据判定客户最终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第5条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总得分区间所对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如下
l 个人:
分数 |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风险承受能力类型 |
23分以下 | 低风险承受能力 | C1 保守型 |
24-42分 | 中低风险承受能力 | C2 稳健型 |
43-59分 | 中等风险承受能力 | C3 平衡型 |
60-79分 | 中高风险承受能力 | C4 成长型 |
80-100分 | 高风险承受能力 | C5 积极型 |
l 机构:
分数 |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风险承受能力类型 |
19分以下 | 低风险承受能力 | C1 保守型 |
20-39分 | 中低风险承受能力 | C2 稳健型 |
40-59分 | 中等风险承受能力 | C3 平衡型 |
60-79分 | 中高风险承受能力 | C4 成长型 |
80-100分 | 高风险承受能力 | C5 积极型 |